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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区域历史研究的新收获读贾俊侠两汉三辅研(4)

来源:人口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17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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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对《三辅研究》的几点建议 《三辅研究》值得改进的地方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对“三辅尤异”的理解似乎过于宽泛 著者认为,“三辅尤异”“是指

四、对《三辅研究》的几点建议

《三辅研究》值得改进的地方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对“三辅尤异”的理解似乎过于宽泛

著者认为,“三辅尤异”“是指三辅在行政方面的一部分特权:一是三辅地方长官任命无籍贯限制,无需回避;二是‘汉代只有三辅长官可以自行任用他郡人’;三是可直接上名尚书调补属县令长;且属吏的秩级高于一般郡国。”(202-203页)这个理解似乎过于宽泛。

《汉书·循吏传》载黄霸为左冯翊“二百石卒史”,颜师古注引如淳曰:“三辅郡得仕用它郡人,而卒史独二百石,所谓尤异者也。”(2)参见《汉书》卷八九《循吏传·黄霸》,中华书局标点本,1962年版,第3628页。乍看此注,可能会认为,三辅“尤异”有两个表现:一曰“得仕用它郡人”,二曰“卒史独二百石”。与《三辅研究》所列举的三辅行政特权第二项和最后一项“属吏的秩级高于一般郡国”相对应。然而,应当注意的是,这是三国时期注家的解释,未必符合西汉实情。再说,如淳注本身在注文中用了一个“而”字,此字虽有并列用法,但也常有转折意味。“所谓尤异者”有可能仅指“而卒史独二百石”为言,在这个意义上,“尤异”仅指三辅属吏秩级高于一般郡国。

而在另外一处注文中,如淳显然是以秩级高来解释“尤异”的。《汉书·张敞传》:“勃海、胶东盗贼并起,敞上书自请治之”,“天子征敞,拜胶东相,赐黄金三十斤。敞辞之官,自请治剧郡非赏罚无以劝善惩恶,吏追捕有功效者,愿得壹切比三辅尤异。天子许之。”对于其中的“三辅尤异”,颜师古注引如淳曰:“赵广汉奏请令长安游徼狱史秩百石,又《循吏传》左冯翊有二百石卒史,此之谓尤异也。”毫无疑问,在如淳看来,三辅属吏比其他郡国属吏秩级高,这就是“尤异”。

有学者认为,如淳的解释“并没有说服力”。“首先,虽然三辅长官与卒史秩次确较它郡为高,但赵广汉须‘奏请’,才得到‘长安游徼狱史秩百石’的待遇,恰说明从制度上说宣帝之前长安县属吏秩次与它县相同,我们由此可知三辅所属官吏并非都比它郡秩高。其次,从《张敞传》本文来看,张敞要的‘比三辅尤异’的待遇,不是普遍提高胶东国官吏秩次,而是‘破格提拔’在追捕盗贼过程中有功的官员”。在尹湾汉简《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中,“郡县属吏以‘尤异’除者共5例,皆与捕盗有关。这种低级属吏以‘捕格群盗尤异’而越次升迁的例子,正是张敞所言之‘吏追捕有功效者,愿得一切比三辅尤异’。”(3)参见李迎春《秦汉郡县属吏制度演变考》,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45页。

总之,所谓“尤异”,原本仅指表现突出。从尹湾汉简来看,“尤异”并不局限于三辅,三辅以外的郡国在行政过程中也会出现尤异者。按照考课的一般规程,此类人员或优先提拔,或“破格提拔”,依情理而言,任何地区莫不如此。如果各地“尤异”待遇相同的话,那么张敞特别请求“比三辅尤异”似乎无此必要。从这个角度考虑,“三辅尤异”必定有其不同于普通郡国“尤异”的地方。不同之处很可能在于,三辅属吏的秩级原本就高于普通郡国,同样是因“尤异”而提拔,三辅属吏提拔后的秩级要高于普通郡国,张敞要求“比三辅尤异”,应当是欲使胶东属吏尤异者被提拔后达到与三辅尤异提拔后相当的秩级。“三辅尤异”的实际效果仅仅是秩级高于普通郡国,紧扣这一点,不难发现,《三辅研究》对“尤异”的理解超出了西汉实际。尽管所列“尤异”的几个特征均符合三辅管理的实态,但“尤异”概念已被悄然现代化了。

2.对个别史料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肩水金关汉简73EJT10:313A14云:“甘露二年十二月丙辰朔庚申,西乡啬夫安世敢言之:富立薛兵自言,欲为家私市张掖、酒泉、武威、金城、三辅、太常郡中。谨案:薛兵毋官狱征事,当得以令取传,谒移过所津关毋苛留止,如律令,敢言之。”围绕这条简文,作者说“三辅百姓私下的走私活动还是比较频繁的”(162页)。这个推断可能是对简文中“私市”一语的理解。然而,肩水金关汉简可见大量的“私市”简文,书写格式大同小异。就简文来看,其大意为:某人汇报“欲为家私市”,官吏审查后,如果该申请人“毋官狱征事”,没有司法方面的纠纷,就会向上禀报,使申请人不被“苛留止”,一路畅行,最终实现“欲为家私市”的愿望。可见,对于“私市”,官府并不禁止,只要其人无司法纠纷即可。这种情形绝非“百姓私下的走私活动”。

文章来源:《人口与经济》 网址: http://www.rkyjj.cn/qikandaodu/2021/0717/1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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